近日,牙医圈内都在转发佛山口腔器材的一个视频,下面这个视频截图,截取了他们这次研讨会的主题以及达成的一些共识:
我第一次看到这消息的时候,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被佛山的蚊子叮得发热烧脑过头!这种事情,内部搓合下也就算了,怎么还堂而皇之的发到网上来?
我先简单介绍下他们这次会议的背景:
牙科综合治疗机(也称牙椅),2023年前的注册有效期大多是5年,本身就是没有什么风险的设备,有故障可以维修,基本上所有的口腔机构都在超期使用,很多都是用了十几二十年,根本没有人意识到还存在过期的问题。
然而,2023年广州某口腔门诊因11台牙椅过期被罚26.5万元,引发了行业地震。后来多地出现同类罚款事件,最大的金额是邵阳学院附二院的单台过期牙椅被罚41.6万元。
重罚之下,注册5年有效期的新上市牙椅彻底失去了销路。为迎合市场,厂家纷纷修改有效期,同类型的牙椅,把有效期改为15年甚至更长,就立刻抢占了市场,所有厂家陆续跟进,也就造成了他们所说的“行业内卷”。
后来,这些厂家发现,有效期改为15年虽然得到了短期市场,但是影响复购率,目前经济下行之下这个矛盾非常突出。于是,在占据国内牙椅产量70%的佛山,口腔器材协会联合厂家及办证机构(市场监督管理局)开了这个研讨会。会议建议把有效期改为8年,并准备形成提案往上汇报。
从以上信息来看,至少有两点毋庸置疑:
一是牙椅有效期设定非常随意,5年、8年、15年都是基于商业考量,并非基于牙椅安全性衰减的科学验证;
二是市监局对这种状况是知晓的,甚至还参与其中,涉嫌暗箱操作与策划标准。
根据《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,有效期应是厂家基于产品安全风险来设定的,而不应基于商业考量。
从患者安全角度衡量,牙椅的安全风险很低,临床上过期使用非常普遍,一般仅导致管路漏水漏气等非安全性问题,且都可以通过维修来解决,根本不影响患者安全。
到目前为止,全球没有一例因使用过期牙椅导致患者安全事故的报道。
所有使用过期牙椅的医生,都是在尚能使用的条件下用,如果实在不能用了,医生自然会把它报废。而且,直到被医生彻底报废的时候,牙椅仍然是安全的。
报废不是因为不安全,而是因为不能用。比如:不出水,转不动,升降机或电磁阀失灵,管线故障频繁,等等,并且维修与维护成本已经接近换新成本,医生才会报废它。患者即便躺在上面也是安全的,但是医生无法用它开展治疗工作。
也就是说,牙椅的安全性跟其额定有效期并无直接关联,牙医应该是牙椅安全性的最终判定者。但是,在当前的管理规则下,牙医被剥夺了专业判断权,被迫让权于厂家的商业判断。
基于以上事实:牙椅的有效期设定是缺乏标准的,是主观随意的,是受市场引导的。从法律上讲,这种有效期设定是无效的!
市监局对这一切也完全知晓!
今天,我谨代表中国30万牙医,请问一下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:当你们对那些五年过期牙椅开出高额罚单时,你们的内心真的没有一丝顾虑?这钱,你们罚得安心吗?!
违法的人,到底是无辜的牙医,还是制定这种无效标准的执法者?
我们的监管部门,不仅制定标准无效,处罚标准也极具随意性,地方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膨胀,比如:
湖南韶山某机构被要求退款3万元给患者(非行政处罚);
咸阳悦格芮华口腔被处以货值0.5倍罚款(1.48万元);
广州某门诊被处5倍罚款(26.5万元);
邵阳学院附二院某机构竟被处以货值10倍重罚(41.6万元)。
洞悉了以上这些现实状况,我不禁要问,他们这是在依法行使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力,还是“权力寻租”的另一种表现?
面对这种绝对不合理且合法性存疑的监管,整个口腔医疗行业却陷入令人震惊的沉默。即使是行业组织,也只能无奈地提示会员“自行检查,避免超期使用”。
我们的口腔从业者,尤其是民营牙科,在行政处罚面前基本没有任何话语权,只能任由处罚。最近,2025年7月,山西高平市洁美口腔因一台过期牙椅再收2.5万元罚单。
它就像一支达摩克利斯之剑,可以随时随地落到任何一家口腔机构。业内人士都已经感受到了这一点,大家都在各种平台吐槽,表达义愤,进行控诉,寻求破局之路。
我认为,我们整个行业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。不是对抗监管,而是讨伐那些将医生专业判断让位于僵化条款、将无效标准异化为罚款指标的懒政思维。牙椅的寿命,应由其机械状况决定,而非印在铭牌上的那个数字,一个可以随意自定的数字。
这是一场硬仗,我们没有退路,而且,我们不能输!
我们出离愤怒地看到,罚款经济正在口腔医疗领域野蛮生长。不光是牙椅,温州的拜尔口腔医院,一台超声洁牙机在超出五年有效期后,继续被使用了六次,且未收取任何费用,也招致2.85万元罚款。
这些不可思议的行政执法 ,不过是在试探行业的忍耐底线而已。
他们现在对牙椅出手,对洁牙机出手,以后也会对光固化机、根管马达、根管测量仪、超声骨刀、种植机、CT机等等出手。甚至拔牙钳、牙挺等金属器械也只有5年有效期,通通面临处罚风险。对于整个口腔行业而言,这是不可承受之重!
所有这些设备的有效期设定都跟牙椅类似,都缺乏实验数据支撑,过期使用并不会对患者造成风险,但仍然受制于当前“过期则罚”这种极具争议的规则,罚?还是不罚?罚多少?竟然只取决于执法者的主观意志。
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。
我强烈呼吁口腔行业各协会集体行动,推动将牙椅等设备移出“一刀切”的有效期监管范畴,建立以“设备状态检测”(同汽车类)为标准的科学管理体系。 监管的本意是守护安全,但安全的标准本应科学、动态、贴近现实。
我郑重提醒那些已经被罚和即将被罚的同行们,请毫不犹豫拿起自己的维权武器,坚定地走“行政复议或诉讼”之路。
我针对佛山研讨会暴露的问题,咨询了法律人士关于“过期牙椅罚款”现象,他们认为这是系统性执法不当的典型案例,涉事主体均可发起行政复议或诉讼。这样的成功案例有很多。广西妇幼保健院因B超探头过期使用被罚,在申请复议后,设备检测合格且无患者损害,202.5万元的天价罚款被全额撤销。
而且,执法人员若被认定为“选择性执法、随意性执法、小错重罚、过罚不当、裁量权滥用、以罚增收” 等行为,可能被暂停特定领域执法权限,执法人员需接受强制培训。如确认系统性违规可上报纪委监察机关,可能追究执法者财政纪律责任。
同时,当遭遇看似合法实则不合理的处罚时,我们的行业不能失去话语权,更不能沉默。最近的连续几起网络热点事件都表明,舆论监督能起举足轻重的作用。在牙科圈里,以下两个事件就是舆论监督的成功案例:
最后,我想对我们的监管部门说些掏心窝子的话:
请不要再把监管重心放在“过期牙椅”这种极具争议的事情上,请多监管一下各种“美牙师”机构,各种挂靠执业医师证的机构,各种无证开业机构,抖音上的各种神“老中医”,各种神效“美白牙膏、漱口水”,各种“0元种植牙”广告,等等。
多去监管一下这些对老百姓健康影响更大且毫无争议的违规行为吧,去挖掘一下,到底有一种什么样的神秘力量,能让这些行为长期逍遥于主管部门的监督之外……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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